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- 军人联盟论坛 (http://web.jrlm81.com/bbs/index.asp) -- 原创园地 (http://web.jrlm81.com/bbs/list.asp?boardid=22) ---- [原创]尴尬 (http://web.jrlm81.com/bbs/dispbbs.asp?boardid=22&id=76155) |
-- 作者:燕怛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1 12:21:25 -- [原创]尴尬 市政府颂布了鞭炮“禁改限”令,凡是在正月十五12时后再燃放爆竹者,一律拘留,关押15天,罚款2万元,有了罚款的剌激,派出所很是积极,全体民警出动,在辖区内布控,要超额完成罚款任务,保证提成到位。 元宵节傍晚,住在二楼的王太婆吃汤圆时,一口气没提上来,身子一撇,倒在地上,不省人事。待儿子王锅巴发现,早就没有了呼吸,于是王家人哭哭啼啼开始办丧事。 按习惯,办丧事要撑帐逢,布置成录堂,高挂奠字,摆放花圈,接受街坊邻居、亲戚朋友的吊唁,王锅巴突然失去老娘,人一下子变苕了,全靠他媳妇张罗,接受丧礼,接待客人,联系医院开死忘证明,等天亮去注销户口,忙得不可开交。朋友同事、街坊邻居纷纷前来,少不了噼噼叭叭放一挂鞭,这可不得了,鞭炮一响,立刻就有警察上门,盘问是谁燃放鞭炮,王锅巴挺身而出,站了出来,说:“我老娘刚去世……” 警察们不分由说,一拥而上,铐了王锅巴,塞上警车就走。王家惟一的男人被莫明其妙抓走,现场顿时大乱,王家媳妇丧事也不办了,马上赶到派出所,向值班的民警说明情况,值班民警一耸肩,告诉她明天早晨上班后,你找汪所长,他全权处理“禁改限”案件。王家媳妇无可奈何,只好在派出所接待大厅坐等天明,等到早上八点半,汪所长端着碗热干面,边吃边进来,王家媳妇截住他,再次说明情况,汪所长露出爱莫能助的表情:“对不起,我们执行市政府令,你老公拘留15天,还要罚款二万元,少一分钱都不行。” 王家媳妇一听火了:“我再问一声:你放不放人?我家丧事谁来办?” 汪所长也不耐烦了,把眼一瞪:“你威胁我?邪完了!我管你家丧事谁办,违法必究,他必须拘留!” “好,算你狠!”平时颇有主见的王家媳妇转身就走,汪所长露出几分不屑,冷冷一笑:“想跟我撤泼,哼,什么样的狠人我没见过?” 一个小时之后,正在楼上开会的汪所长接到报告,王家把死人抬到派出所,丢下全走了。汪所长大惊失色,什么都想到了,就是没有想到王家会把死人丢到派出所不管,也顾不得开会,冲下楼来,望着搁在门板上,摆放在大厅中央的尸体不由得大皱眉头,赶忙打电话要管段责任民警上门,叫王家人把尸体抬回去,否则将以违反治安条例处罚。 责任民警过了一会打电话报告,王家媳妇根本不在家,据街坊们说,可能去了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室,如果哪里没有结果,她会去区政府、市政府上访。汪所长汗一下子流了下来,这年月对老百姓板起脸,斥责瞪眼没事,上级却是千万得罪不起,治庸问责、绩效考核、公务员排位,都涉及到切身利益,他再也不敢等下去,马上驱车拦截,劝返王家媳妇,赶到分局信访接待室,那女人已经不在,他又马不停蹄赶到区政府,仍然不在,信访局的同志说根本就没有来,汪所长心里祈求,最好是一场虚惊。 回到派出所,汪所长看着那具遗体,有些烦恼,这地方怎么能停放尸体?马上安排车辆,将尸体送回王家,但王家大门外灵堂已撤,花圈不见,大门紧锁,民警也不知道该不该将尸体卸下车,丢弃在王家门口,打电话请示汪所长,有人出主意,直接送殡仪馆。汪所长觉得这是好主意,立刻采纳,把遗体送到殡仪馆,人家要求谁送来,谁填写单据,送尸体的民警毫不犹豫地签了字,回来报告,一切顺利。 汪所长刚歇口气,接到市公安局信访处电话:有人报案,老娘的尸体在派出所失踪,并同时向各大媒体通报,都知道了这桩案件,现在当事人正在市政府信访接待室控诉,如果派出所不交出老娘遗体,释放王锅巴,王家全部亲戚要拉横幅、堵马路,集体进京鸣冤。信访处的领导批评说:执行市政府的规定是好的,但要灵活掌握,不能激起群众性突发事件,破坏稳定局面,要求派出所领导尽快处理好这件事。 汪所长头皮几乎在炸了,这件事怎么办成这样,闹得这大?赶紧派人到殡仪馆办手续,把尸体领出来,交还给王家。但王家拒不接受,尸体现在警察手里,扔不得,留不住,十分尴尬,只好临时找间空房搁置尸体。过了二天,王家人似乎铁了心不要尸体,酝酿进京,开始见买火车票。汪所长这才感到棘手,只好硬着头皮,亲自上门,赔礼道歉,承诺马上释放王锅巴,不再干涉王家丧事燃放鞭炮。但王家不买帐,王家媳妇的大哥出面说:“派出所必须赔偿王家的损失,死人三天必须出殡,这是祖宗留下的老规矩,你们关押了我小舅子三天以上,这丧事还怎么办?” 最后双方找了个调解人,经过讨价还价,达成和解协议:派出所向王家赔礼道歉,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二万元,并承担丧事一切费用;王家亦不再上访,放弃其他诉求。汪所长拿着这份协议苦笑:原来想罚款搞了提成收入,这回款没罚成,反而损失了二万多元,得不偿失,告诫警员,凡是丧事燃放鞭炮,不要去管。 |
-- 作者:摆渡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1 12:33:53 -- 所长遇着赤脚人了。 |
-- 作者:闲云漫步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1 12:53:45 -- 百姓不都是软柿子。 |
-- 作者:绿洲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1 21:34:51 -- 一群乌合,想钱想疯了。 |
-- 作者:梦醒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1 21:50:10 -- 偷鸡不成失把米 |
-- 作者:五行真人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2 5:51:05 -- 以下是引用绿洲在2011-7-21 21:34:51的发言:
一群乌合,想钱想疯了。 |
-- 作者:盛唐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2 8:19:51 -- 以下是引用摆渡在2011-7-21 12:33:53的发言:
所长遇着赤脚人了。 失去亲人本是悲哀的事,派出所这样,当然会激化矛盾。 |
-- 作者:大河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2 9:32:29 -- 哈、哈、哈,这叫:官逼民反! |
-- 作者:微风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2 11:28:11 -- 聪明的王家媳妇!佩服!对那些官场小人就是要用这种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”的策略! |
-- 作者:五行真人 -- 发布时间:2011/7/24 6:49:34 -- 以下是引用微风在2011-7-22 11:28:11的发言:
聪明的王家媳妇!佩服!对那些官场小人就是要用这种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”的策略! 说得太好了,顶一个! |